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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谁为消费者权益护航 网购立法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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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08: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说说网上购物的话题。不用出门就能轻松买到东西,这么简单便捷的方式让网络购物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变得越来越平常,不过问题也来了,因为网购跟传统的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不一样,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起来难度也不小。
  当网购逐步走进寻常百姓家,"虚拟世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也越来越令人头疼。有过买到假货、下单容易退单难等遭遇的消费者不少。另外,卖家发货延迟、实物与图片不符、赠品缺失、不履行售后服务等等问题,也让大伙很头疼。
  【南宁市民 吴先生:买一双安踏,你看着上面说得很好,其实买回来是那种高仿品的。】
  当到手的货看着不满意用起来不舒服,大伙能想到的就是回头找到卖家,但往往一说到要换货退货,卖家立马变了脸。
  【南宁市民 吴先生:最近买一个路由器,后面用了一下有点问题,经常掉线,然后我就跟那个卖家协调说要换,然后他的服务态度有点不好,讲得很生硬,后面没有换成。】
  由于消费者购物证据不足,手中除了汇款单,或者和卖家的交易记录之外,就没有其他购物凭证了,而汇款单又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卖家一个置之不理,消费者心中纵有千句冤,也投诉无路,有一种隔空打牛的无力感。
  另外,由于网上商店特有的虚拟性,工商局也很难出面上门解决问题。再加上又没有正式法律法规给消费者撑腰,消费者到底能不能维权成功,还得靠运气。
  【南宁市民 黄女士:有退款成功的,但是退货的我自己也懒得折腾了。就觉得比较麻烦是吧?对,很麻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购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营造环境,保驾护航。事实上,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去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个人开网店开始实行"实名制",可以说这次的"开门立法"起了不小的促进作用,但整体上来讲,要解决网络购物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在立法上还需深入。
  前阵子,当当网因操作失误导致的价格乌龙不断,继取消"1元阿迪鞋"订单引起争议之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当当网又将原价为1100元的手机错挂110元,而在8月9号,当当网又再次取消了原价数百乃至上千元套装童书的"50元"订单,原因又是"人工录入错误"。实际上,当当网这样的乌龙事件并不是个例,2010年卓越网被曝出一款500多元的移动硬盘标价118元,发现价格错误后,订单被删;京东爆出"菜刀门", 将王麻子刀套装价格标错,引发消费者集中订购数万把等等。
  除了这些乌龙事件引起的纠纷,在网购上侵权事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诈骗事件等等不良现象也不在少数。据9月22日发布《2011年8月份中国团购统计报告》显示,8月份全国团购网站总销售额突破12.5亿元,创历史新高,但与此同时,当月有300家网站倒闭。在倒闭的团购网站中,除因经营不善所致外,很多是存在价格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而被消费者抛弃。可遗憾的是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网购的立法非常少,只有一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想要维权时,只能通过传统法律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来解决网购纠纷。此外,在网购监督方面,也只是买方和卖方的相互监督,没有形成独立于买方和卖方以外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这就为网购市场的不规范埋下了隐患。就此有专家就提出,要解决网络购物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加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督外,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势在必行。
  之前我看过一个报道,说今年全年网络购物的交易规模有望突破7700亿元。这么大一个市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来进行规范,确实是成问题。不过最近传来一个消息说,到明年,这个现状有望得到改变了。
  前两天,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了这么一个消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说,商务部目前正在起草网络购物条例,将力争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而在此之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表示,商务部将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网络购物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出台《网络购物商品配送服务规范》】,对网络购物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三是【强化网络购物平台主办方责任】,要求网络购物平台建立商标、专利、品牌查询系统,严格网上卖家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建设"全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所有网站卖家的真实信息以及信用记录。这两个消息一传出来,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南宁市民 夏女士:如果有一个第三方来进行一个保证的话,对消费者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
  不少消费者认为,网购平台提供方应该从技术上完善像支付宝、财富通之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应该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三包凭证,以及电子交易单据等交易证据。另外,还有消费者认为,相对于这些事后追偿维权,立法要是能着眼于事先保障会更好,敦促网购平台提供方在进货的源头把好关,规范准入制度,把有问题卖家、货物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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