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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日收入低于三千进不了淘宝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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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21: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遭7000小卖家围攻的第二天,即2011年10月12日,淘宝商城紧急召开媒体电话会议。淘宝商城总裁张勇在电话那头铿锵有力,“我们绝不会因为这个而妥协,我们没有妥协的余地。”

这是一个在臆想之内的论调。张勇称,“我们要对我们的消费者负责,我们要对正当经营的商家负责,我们的妥协就是对他们利益的最大伤害。”

“一天3000元的交易额达不到,别谈进商城”

张勇表示,淘宝商城2012年招商和商城规则的调整,从2011年6月淘宝一分为三就已开始讨论。淘宝商城与淘宝网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双方都有各自明确的定位。而有些卖家以及参与围攻事件的有些人,连这个区别都不知道。

淘宝是创业的乐园,是指淘宝网,永远都是中小卖家他们从无到有来做这个市场的乐园。而淘宝商城在阿里巴巴集团,从整个网站的定位上,一开始就是一个B2C平台,它既然是一个B2C平台,就必须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化经营的场所。淘宝商城在淘宝网当中,无论搜索还是在其它环节,资源的分配是两个商业的公司之间的一个选择,而且很多资源的规则是固定的,不是人为可以任意变化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关键是商家对自己的经营能力和未来有没有信心。那制定标准到底有没有偏高?张勇表示,淘宝商城制定的基本条件,是依据卖家的整个服务能力能不能达到4.6分,这个动态评分的基本标准的。在这样的条件下,达到这个分数是年费可以返还的基本条件。同时,还有一个最基本的经营规模条件,这个经营规模条件就是年度交易额要达到一定量级。举个例子,服装商家的年度交易额达到120万,则整个年费可以全部返还。120万是什么概念?“一个月10万块钱”。一个月10万块钱是什么概念?“就是一天3000多块钱,对于一个企业化经营的商家来讲,一天销售额3000块钱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不能再基本了,这个标准是最起码的标准。”在费率方面,张勇回应,“我们的费率无论在互联网上还是互联网下的渠道,都是非常低的”,“对这个费率的变动,费率是基本没有变的,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们会努力保持这个费率的稳定,我们不会轻易变这个东西,因为这才是商家经营成本最大的一个地方。”现在,“很多企业用一张营业执照来经营了,但是他的经营行为,他的服务能力,并不像一个企业,他做不到一个企业的标准,他不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好的服务,而消费者对这个品质的要求又是客观在那边的。而消费者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个B2C的购物体验标准也已经形成。”对于达不到淘宝商城标准的卖家,或不愿意续签的卖家,淘宝商城的方案是,提供了他们转去淘宝集市的通道。“只要卖家愿意,卖家就可以经营的,其店铺仍然存在,只不过从商城转向集市。而且转了以后,他们的历史交易、历史业绩和累计的信用不会被抹煞掉的,是会被传承下去的。”张勇表示。怎么转呢?“商城不是用星钻皇冠来反映卖家的信用等级,而集市是有星钻皇冠这么一个信用等级,但这个中间是有一个客观的转换标准,我们的技术方案都已经准备好了,只要这部分中小商家他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他愿意到集市发展,我们会让他很方便的到集市发展,并不是说在商城觉得不能待了,就没地方去了。”对于因为新规的调整,有多少卖家会流失,张勇并未给出估计数字。表态:“绝不妥协”“我们愿意付出所有努力帮助无辜商家。”张勇表示,“10.11围攻事件”使淘宝商城受到影响的卖家有几十家,现在都已恢复正常经营,下架的商品也可以恢复上架了。对于,“10.11围攻事件”受害者的利益损失,淘宝商城官方没有透露。但张勇表态,淘宝商城会动用所有技术力量和资源,帮助那些无辜商家。有多少卖家被证实参与了10.11的暴动?张勇认为,这个数量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多。“现在参加的里边,有多少是真正的商家,有多少是真正的淘宝商城的商家,有多少是跟淘宝商城没关系的人,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甚至已经有确切证据看到这里面有专门的炒信集团的人,有专门卖小号的人,都在里面。”张勇称,“在这个中间,一定有煽动、挑头的人,一定有围观的人,一定有跟的人,一定有商家,也一定有不是商家,有的不是商家,我们看不到他的店铺,有的店铺挂在那,里面只有几个商品,一年也不发生一笔交易的,他说我要留在淘宝商城,你要拿出实际行动说我要留在这里。”张勇表示,“10.11围攻事件”后,淘宝商城已经与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目前警方正处于密切关注整个事件的进展状态。对于今后的防范措施,张勇也表态会,不遗余力的借用淘宝商城的可用资源和社会力量去保护。为什么那么多的小卖家还是不理解?对于这个问题,张勇也觉得很困扰,甚至颇有微词。首先,“我提前说了,我们是提前了差不多2个半月,2个月零20天说这个事,到年底之前这个经营仍然可以进行的,不是说今天说了,明天就不能卖了,我们遵守正常的商业合约,到年底之前仍然可以在商城经营,到年底以后,这个货没有卖完,没有问题,可以到淘宝集市去卖。”其次,“有一些商家说我刚经营没多久,你现在规则调整了。那我的问题是,如果你真正想做一个商城的商家,你觉得你能够做大做强,你今天达不到这个最低标准,难道你就没有信心说六个月以后就能达到吗,你应该有这个信心,你今天不具备这个实力,你应该有信心说具备这个实力。如果现在既没有实力,又对自己的成长没有信心,那这个市场对他来讲肯定是不合适的。”再次,“这样一个事件首先从任何角度上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没有道义的”,“你有不同意见,你也不能通过用恶意的攻击其它无辜商家的这么一个手段来发泄你自己的情绪,因为那些商家他们也都是从小商家成长起来的,因为他们自己对自己有信心,他们才会走到今天。”附淘宝商城新规主要调整内容:一、续签标准主要调整事项1. 费率:2012年一级类目中除“传统滋补品/其他保健营养品”和“品牌保健品”的技术服务费率将由2%上调至3%外,其他一级类目的技术服务费率不变;叶子类目的费率变动详见《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2. 保证金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淘宝商城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淘宝商城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淘宝商城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2012年度的保证金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的金额按照店铺类型及所经营商品商标状态区分如下: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特殊类目说明,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经营未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进口商品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书籍/杂志/报纸”、“音乐/影视/明星/音像”及“演出/吃喝玩乐折扣券”类目不涉及品牌属性且无专卖店类型,故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保证金由于向淘宝商城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等原因出现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淘宝商城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3、技术服务费年费(1)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年费”)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续签商家2012年度年费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2)商家需缴纳的技术服务费年费以其开通授权的一级类目中年费最高的为准。(3)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淘宝商城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消费者动态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资费一览表中的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整年度进行;(4)参与2012年度续签商家的年费结算包括两部分:2012年初对2011年度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进行结算, 结算逻辑参照2011年年费核算标准;缴纳2012年度年费具体结算逻辑请见《淘宝商城2012年招商标准》中的第五章 淘宝商城费率/年费/保证金标准二、淘宝商城将于2011年12月31日24时对尚未完成续签的店铺进行监管,并于2012年1月15日起对未完成续签的店铺进行清退并开始进行2011年度技术服务费年费的结算工作。三、淘宝商城规则主要调整内容1、淘宝商城承诺,对商家不封店。除严重违规行为(如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外。2、运用商业逻辑建立市场秩序,采用经济杠杆(支付违约金)和流量分配机制引导商家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务。3、增加“支付违约金”作为违规处罚措施,根据商家违规扣分的不同节点向淘宝商城支付不同额度的违约金(通过扣除保证金的方式支付),违约金不计入淘宝商城收入,直接进入淘宝商城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提高淘宝商城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4、加大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对于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消费者5倍货款的赔偿,同时大幅提高对于延迟发货及描述不符、违背承诺等违规行为给予消费者的补偿标准;5、继续对于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严重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淘宝商城将对该类商家立即关闭店铺、扣除全部保证金及技术服务年费,且永不合作。6、2012年度规则调整内容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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